- 关于开展“同享蓝天共沐阳光”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
- 作者:admin 发布时间:2010-05-21 查看: [打印] [大 中 小]
共青团泰州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
团泰委教[2010]6号关于开展“同享蓝天共沐阳光”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各市(区)教育局团工委,市直各学校团委:
为促进和谐校园建设,进一步在青少年学生中培育爱的种子,促进广大少年儿童健康成长,经研究,决定和市教育系统关工委共同在全市中小学校开展“同享蓝天共沐阳光”主题教育活动。
一、活动内容:
1、开展一次班团队活动。“六一节”前,全市各学校共青团、少先队和关工委密切配合,老少携手共同开展以关爱留守子女、外来务工人员子女、孤残儿童等特殊群体学生为内容的“同享蓝天共沐阳光”班团队活动。
2、开展一次“手拉手送温暖”活动。各学校通过校会、团日活动或主题班(队)会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,制定活动方案,在少年儿童中开展和留守子女、外来务工人员子女、孤残儿童“手拉手送温暖”活动。
3、 开展一次国旗下讲话。5月31日(星期一),全市各小学以“同享蓝天共沐阳光”为主题举行一次国旗下讲话。
4、开展一次亲情通话活动。有条件的学校为父母不在身边的留守子女、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安排和父母联系的亲情电话或网络视频通话活动。
5、开展一次共享节日活动。发动“代理家长”、有条件的团员青年、老教师志愿者和学校老师把父母不在身边的留守子女、孤残儿童带回家过六一节,让他们感受家的温馨,共享节日的快乐。
6、开展“给灾区小伙伴写一封信”活动。“六一节”前,组织少先队员开展“给灾区小伙伴写一封信”活动,向青海玉树灾区的小朋友送去温暖和爱心。
二、活动要求
1.要切实加强对活动的组织和领导,认真策划,结合学校特点制定好方案,通过各种形式,激发学生的参与热情,使活动成为培育爱心、构建和谐校园的有效载体。
2. 充分发挥团员青年和老教师志愿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。共青团组织要发挥团带队的作用,加强指导,“五老”志愿者要发挥亲情优势,积极参与,老少携手共同开展好活动,确保活动取得成效。
3. 要加强宣传,及时总结。通过校内外各种宣传阵地开展宣传,使关爱留守子女、外来务工人员子女、孤残儿童工作进一步深入人心。要注意总结活动中的经验和做法,努力使这项教育活动常态化地开展下去。二〇一〇年五月五日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