泰教人〔2011〕19号
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:
根据泰州市教育局《关于做好2011年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》(泰教人〔2010〕28号)精神,我局受理了112人的幼儿园、小学、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材料,按法定程序,认定95名申请人具备所申请的教师资格,17名申请人不具备所申请的教师资格,现将认定结果予以公布。
附:泰兴市2011年幼儿园、小学、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结果 下载